公示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13〕448号)以及《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申请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规定的通知》(大财会〔2013〕500号)等文件。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月9日~15日,凡对上述人员信息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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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连市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审公示名单(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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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9日
责任编辑(jz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