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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阳市直部分学校面向高等师范院校引进全日制毕业生24名

推荐:教师考试信息2017-04-25 11:27:43 |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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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发[2016]3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才引进工作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辽市人才办发[2012]1号)文件规定,经辽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同意为市直部分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引进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市直部分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及辽宁师范大学引进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4名。下载《2017年辽阳市直部分学校引进全日制毕业生学校及科目人数表》 (附件2)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本科阶段需为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学历毕业(不含专升本学历);

3、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择业期内(2015年7月-2017年7月毕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辽阳地区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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