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共计不超过40人,其中男兵不超过36人,女兵不超过4人。
二、应征条件
1、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化公司、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油区单位、东方地球物理公司辽河物探处的职工子女;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女生须是应届;
3、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齐备;
4、男年满17至24周岁(1993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女年满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5、盘锦市兴隆台区户籍;
6、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符合国家征兵要求。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7月20日-25日,通过辽河图文电视台、辽河石油报和油田公司网站发布应征招聘信息。
2、报名
7月23日-25日报名,具体方法为:
(1)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2)通过油田公司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到父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辽河油田人才中心报名,初审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
3、考试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国防知识、时事政治。
7月29日下午持报名者身份证到辽河油田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7月30日上午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考场规则参加考试,8月3日前在油田公司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4、体检和政审
男生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女生由辽宁省和盘锦市征兵办确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油田公司工亡职工子女及孤儿优先,不考虑考试成绩,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范围。
5、面试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到辽河油田人才中心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确定入伍人员
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招聘入伍人员。应征招聘计划未满,不再补充。
油田公司工亡职工子女及孤儿优先,不考虑考试成绩,直接招聘入伍。
7、办理入伍手续
8月底前到辽河油田人才中心领取《退役安置通知书》,由盘锦市征兵办统一办理入伍手续。
四、安置办法
服役期满退役后,根据子女归属的界定原则,分别由相应单位(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化公司、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油区单位、东方地球物理公司辽河物探处)接收安置。油田公司按照高校毕业生接收安置,安排到基层一线,时间不少于5年。如果集团公司批准的新增员工计划不足,则分批分期安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置:
1、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服役期满待安置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不服从安置或安置后不按期报到的;
5、未经油田公司统一招聘入伍的。
五、子女归属的界定
1、父母有一方为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化公司、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油区单位、东方地球物理公司辽河物探处职工,即视为该单位子女。
2、父母双方为划转单位(兴隆台区政府、公检法、基础教育、中石油销售板块等)职工或一方为划转单位职工而另一方为非油田单位职工,可视为油田公司子女。
六、详情咨询
报名咨询:辽河油田人才中心 0427-7807142 7820392
应征咨询:兴隆台区征兵办公室0427-8252470
辽河油田公司党委组织部
辽河石化公司人事处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人事处
东方地球物理公司辽河物探处人事科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