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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注意!通知已下发!你到手的工资有望增加!

推荐:资讯动态2017-10-17 08:37:52 | 沈阳网

小编要告诉你一个重磅好消息

今年来,失业保险金的扣除比例

在全国迎来集体下调

辽宁人,你到手的工资

有!望!增!加!啦!

据统计,今年以来,21个省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加上之前已经下调的地区,全国31个省市全部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

这21个省市中,就有咱辽宁省

今年初,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政策出台后,各地相继进入了实施阶段。据统计,今年以来,上海、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宁夏、新疆、甘肃、内蒙古、安徽、湖南、福建、贵州、云南、西藏21个省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2017年10月9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人社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

 

辽宁人注意!通知已下发!你到手的工资有望增加!

 

再次强调:指导各地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并提出了失业保险金上调目标,要求形成增长机制。

 

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多数地区主要是降低企业缴费费率

但也有不少地区同时下调了个人的缴费比例

人社部曾表示,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

预计将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与此同时

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在逐步提高

失业人员有望领到更多的失业金

是不是顿时满血复活了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事实上,失业保险费率下降后,失业人员的待遇并没有下降。今年9月底,人社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在失业保险金标准逐步提高的同时,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上涨。由于失业保险金参照最低工资标准,这也就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也会随之增加。

以山东为例,一位月薪一万元的职工,在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个人每个月将少缴20元,在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的14个月间,一共会多出280元到个人账户。同时,该名职工所在的单位会减少420元的支出。人社部曾表示,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预计将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北京、上海、江苏、甘肃等17个地区提高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预见,上述地区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也将会增加。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每月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达到1051元,年均增长10.4%。5年来,共有2170万人次领到失业保险金。

目前,咱辽宁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呢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每月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24元。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86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84元。

除了领钱,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5种待遇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是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五是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所以,假如你在辽宁丢了工作这笔钱一定要去领

那么问题来了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又该如何领取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1.失业证

2.户口簿,身份证

3.二张寸照

4.新开户的盛京银行玫瑰卡

5.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

领取流程

由本人持《失业证》和名章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金申领机构申领。因特殊情况(住院、行动困难等)本人不能亲自申领的,需持有关证明材料,提前说明情况,并经区、县(市)失业保险机构批准后,方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申领。

办理地址及网点

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沈阳市于洪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37号

沈阳市铁西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铁西新区重工南街66号

沈阳市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顺城街92号

沈阳市和平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在医大一院南面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10号

沈阳市浑南区社保局

地址:沈阳市银卡东路6号

辽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沈阳市辽中县东环街50号

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南外环路30号附近

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沈阳市新民市南环东路23号

当然,计划赶不上变化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难免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

企业不给职工开具书面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失业一段时间后找到工作了

又再次失业,该怎么领取呢?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

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可以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3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责任编辑(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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