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选的确定
我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列为职位选择人选。
二、职位选择的时间及地点
(一)职位选择时间
职位选择的时间为10月26日—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各系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时间安排》。
(二)职位选择地点
职位选择的地点为辽宁友谊宾馆友谊宫二楼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
乘车路线:乘坐232、217路公交车到新乐宿舍站下车南行约400米即是。
乘坐地铁2号线到新乐遗址站下车(B口出)北行约600米即是。
三、职位选择
(一)职位选择方法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笔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全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表中选择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非侦查学(刑事司法方向)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的考生在公安系统职位表中进行选择;辽宁警察学院侦查学(刑事司法方向)专业的考生在监狱戒毒系统职位表中进行选择;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在森林公安系统职位表中进行选择。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
对资格条件及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和生源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职位选择工作开始前向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反映。职位选择开始前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其职位选择资格;在职位选择开始后,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所选择职位取消。
职位选择时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二)职位选择程序
1、待选
考生在进入职位选择现场前需要进行安检,安检后进入职位选择现场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在指定位置坐好,等候选择职位。
2、选择
(1)职位初选
职位初选人员的确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辽宁生源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且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均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职位初选。
参加职位初选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笔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全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表中选择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分钟。
(2)调剂职位选择
初选结束后,如所在职位系统有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对空余职位进行统计汇总后,进行调剂职位选择,调剂后的职位均为限辽宁生源,其他资格条件不变。
调剂职位选择人员的确定:放弃职位初选的考生、初选未有机会进行选择的考生,均可参加调剂职位选择。
调剂职位选择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笔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其初选系统选择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分钟。在职位初选中已经选定职位的考生不可参加调剂职位选择。放弃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含初选时放弃职位选择,又放弃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调剂职位选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职位初选后其系统无空余职位,将不再进行调剂职位选择
责任编辑(雨墨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