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招考信息报考指导阅读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络课程辅导图书申论批改1对1直播课返回首页

2016年政法干警民法学知识点预测分析

推荐:政法干警考试网2016-04-01 15:08:50 | 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6辽宁政法干警笔试辅导课程汇总
喜报!2015辽宁政法干警面授平均率达81%!
2016辽宁政法干警一元预备班报名
辽宁政法干警官方微信:lnzfgj

根据往年政法干警历年的研究可以发现,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在婚姻家庭这块出题一般都是涉及到婚姻效力、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点,所以下面就这几个方面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并配以相关例题加以巩固练习。

一、婚姻的效力

1、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度。

1、法定夫妻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是,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1)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协商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优先于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1、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责任编辑(小安)

分享
相关文章推荐
历年真题
考试提醒
重点推荐
视频专区
推荐课程
最新活动
我要提问在线问答
问: 重庆公务员报考专业要求是化工与...
提问人:浮生若梦的虚无|08-17已解决
问: 请问我是英语专业的,可以报考报...
提问人:多啦A梦的A|08-15已解决
问: 我是开学大四的学生,我想在明年...
提问人:汪栗君|08-15已解决
问: 外省学位证问题
提问人:波比我我|08-12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