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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法律知识备考指导

推荐:政法干警考试网2016-04-01 15:11:22 | 政法干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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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往政法干警历年考试的分析可以发现,近两年政法干警考试选择题目难度有下降的趋势,考察点基本都是基础知识,题目简单,难度适宜,掌握基础知识,做到心中有数。下面介绍下近几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常考基础知识,并辅以相应题目可供大家参考、了解。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之债:

一、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了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即产生债的关系。具体而言,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

(1) 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利息。

(2) 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

但是,无因管理没有报酬请求权,管理人不能因管理事务向被管理人请求给付报酬。

二、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柑橘,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无法律依据、一方获益、他方受损、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除外情形:

①给付系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扶养;对救助自己生命的人支付报酬;对玉成其事的媒婆支付报酬;民间的礼尚往来)。

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③因清偿债务而给付,于给付时明知无给付义务的。

④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如支付赌债、行贿、支付毒资、支付嫖资、支付给二奶包费)。但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的除外(如对绑架者支付赎金;索贿)。

1、下列哪项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A、 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

B、 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

C、 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2000元现金

D、 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

责任编辑(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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