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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29)

推荐:会计取证考试信息2017-12-29 11:02:37 | 中公会计

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两个阶段: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只有通过专业阶段考试才能有资格报考综合阶段考试。但是注会专业阶段又是出了名的难度大、备考周期长,让很多还没开始备考的考生望门却步。但是,每年还是有很多同学一次拿下六科,顺利实现人生转折,所以,只要努力还是有机会超越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备考,中公会计小编整理了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题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济法》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单项选择题

12.2017 年 2 月 2 日,许某在某餐厅用餐时丢失了自己的婚戒,被服务员陈某拾得。2 月 20 日,程某以 5000 元从陈某手中购得该戒指,并将戒指送给女友王某做订婚礼物。2 月 25 日,孙某发现并有证据证明王某戴的戒指就是自己丢失的戒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程某取得了该戒指的所有权

B.王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

C.2017 年 2 月 25 日,该戒指的所有权人仍是许某

D.许某应该在 2019 年 2 月 25 日之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

答案及解析

12.【答案】A

解析:(1)选项 A: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委托物,而本题中的戒指是遗失物,即脱手物,所以程某并未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2)选项 BCD:当转让人将所拾得的遗失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真权利人拥有选择权,或者放弃遗失物所有权向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 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许某最迟应在 2019 年 2 月 25 日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故选项 D 正确;如果许某依法请求王某返还时,王某并不能取得戒指的所有权,故选项 B 正确;2017 年 2 月 25 日,许某并未表示放弃遗失物所有权,故许某仍为戒指的所有权人,选项 C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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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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